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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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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0-4-4 09: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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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同之处:
  1、两者的投资人数相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入的财产及由此所产生的收益均归投资者个人所有,可依法转让或继承。
  2、两者承担责任的形式相同。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两者的资本金均无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由投资人根据自己确定的经营范围与规模所具备的必要资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登记的资本数额,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4、两者投资人的资格限制相同。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均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同之处:
  1、 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通则》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2、 名称场所要求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进行流动经营。
  3、 承担责任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 投资者与经营者不同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为同一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
  5、 能否设立分支机构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但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6、 财务税收政策不同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果税务部门不作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
  7、 清算程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8、 民事责任的时效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个体工商户偿还债务的时效期间及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无特别规定,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两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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