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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税征收管理:关税缴纳及关税的强制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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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遥雨
时间:
2010-7-23 16:54
标题:
关税征收管理:关税缴纳及关税的强制执行办法
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
2.强制征收。
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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