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创业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有对外投资和实业投资。现在为了扶持高新企业的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公司作为一个融资平台,为扶持的企业提供融资,具体情况是,我公司从金融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借款,以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转贷给需扶持的企业,请问,我公司需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上级主管部门从银行贷款后转贷给我公司,并按银行的贷款利率向我公司收取利息,请问我上级主管部门需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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