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1、 (内外销收入*征税率-进项税额)/内外销收入*100% 上面这个公式中,影响税负与真实税负偏离的因素主要还有存货增减的变化、暂估入库金额和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况: a.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也就是用于抵扣的进项增加,会导致税负降低,所以还原时要将这部分影响的因素加回去(公式:存货增加部分所含进项税额/内外销收入),反之就减去这一部分。 b.暂估入账金额已经计入存货或成本,但未取得进项,所以暂估的金额比期初增加就会导致税负上升,所以因素分析时应将这部分减去。 c.如有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况,会导致税负下降,还原分析时要加回这部分的影响。(影响值: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内外销收入) n 2、(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内外销收入 n 影响因素主要有:存货变化、暂估金额变化、期末单证未收齐余额、留抵税额、固定资产抵扣等。 n a.存货比期初增加,可抵扣进项增加,会导致税负降低,分析时要加回 n b.暂估金额增加,导致比进项存货增加,方向与存货相反,分析时要减掉 n c.期末单证未收齐余额增加,导致免抵税额减少,税负降低,分析时要加回 n d.留抵税额增加,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导致已抵扣进项减少,税负上升,分析时要减掉 n e.固定资产抵扣会导致税负降低,分析时要加回 n *注意:留抵税额如果取当期申报表数,则单证末收齐含本月收齐数。 n 例题:某出口企业某一时期的相关指标如下:内销销售收入350万,外销销售收入650万,上期留抵税额18万,期末留抵税额46.6万,期初存货150万,期末存货240万,进项税额159.2万,进项转出36万(其中:不予免征抵扣税额进项转出26万),期初无单证未收齐余额,期末单证未收齐出口额300万(含期限末当月收齐部分),征税率17%,退税率13%,已申报应交税金1.9万,免抵税额8.5万,应退税额24万。 n 方法一: n 税负=(销项-进项)/总销售收入*100% n ={1000*17%-(159.2-10)}/1000*100% n =2.08% n 还原后税负=2.08%+ 1.53% =3.61% n 由于存货在计算期内是增加的,使得用于抵扣的进项增加,税负降低,还原时应将这个因素加回,假设增加的存货均为已取得进项的材料,则影响税负的值为 n (240-150)*17%/1000=1.53% n 方法二: n 税负=(应交税金+免抵额)/总销售收入*100% n =(1.9+8.5)/1000*100%=1.04% n 还原后税负 n =1.04%+ 1.53 - 2.86% + 3.9% n =3.61% n 由于存货在计算期内是增加的,使得用于抵扣的进项增加,税负降低,还原时应将这个因素加回,假设增加的存货均为已取得进项的材料,则影响税负的值为 n (240-150)*17%/1000=1.53% 留抵税额增加,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参与抵扣的税额减少,使税负升高,因些还原时要减去,反之为加上。本例中留抵税额从期初18万增加到46.6万元,因此要减去: (46.6-18)/1000*100%=2.86% 期末未收齐单证余额增加,导致免抵退税额减少,由于留抵税额因素已经进行了分析,所以这里可以全部理解为免抵额,免抵额减少导致税负降低,所以还原时要加回这一影响,反之就减去: 300*13%/1000*100%=3.9% 注:单证未收齐数含本月收齐部分,截止上月底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