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从事快餐制作、销售及配送,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10-9-30 13: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纳税人从事快餐(盒饭)制作、销售(外卖)及配送,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传递正能量,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精彩评论3

正序浏览
weng007 发表于 2010-9-30 14: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传递正能量,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YY老三 发表于 2010-9-30 15: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传递正能量,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泉泉 发表于 2010-10-20 15: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传递正能量,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0粉丝

0帖子

排行榜
财务会计网千万份财会资源文档免费下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0595-86464719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过溪100号

运营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7号中储粮大厦A栋501室

邮编:362312 Email:cwkjw#cwkjw.com

Copyright   ©2020-2021  Powered by©财务会计网     ( 闽ICP备10208485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