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实习生的工资需要纳税申报吗?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22-3-31 20: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

实习生的工资需要纳税申报吗?

【答案】

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完善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公告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举例:假设小张7月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无需预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告规定,实习者必须是在校学生,所接受的必须是全日制教育,已毕业的学生、非全日制或非学历教育的,不属于这一范围。比如,高三毕业的学生利用上大学前的暑假打工,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就不属于政策适用范围。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传递正能量,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0粉丝

0帖子

排行榜
财务会计网千万份财会资源文档免费下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0595-86464719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过溪100号

运营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7号中储粮大厦A栋501室

邮编:362312 Email:cwkjw#cwkjw.com

Copyright   ©2020-2021  Powered by©财务会计网     ( 闽ICP备10208485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