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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内收费的营业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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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雨 发表于 2010-7-20 16: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旅游景点内收费一般按旅游业征收营业税,比如索道收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收入等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虑的,固然上述行为符合交通运输业定义,但其实质是从属于旅游服务,正如车船税之规定,如果只停留在厂区范围内不上牌、不上路的,则免征车船税,都是车船,但上路不上路却是迥然不同的,前者使用了航道、公路等,后者只相当企业内部的设备。

如果实行一票制收费的,如能分别核算各项目,则分别按各税目征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各税目或核算不清的,则从高适用税率,也就是将门票收入文化体育业税率3%提高为旅游业税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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