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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的税率及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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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雨 发表于 2010-7-20 16: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娱乐业的税率为20%。
二、征税范围
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场、高尔夫球、游艺场、电子游戏厅、台球、保龄球(根据财税[2004]97号文件,台球、保龄球的营业税税率从2004年7月1日起减按5%征收):
1、在上述娱乐场所为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娱乐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在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所提供的其他服务,比如销售饮料、香烟、酒类,应合并计入“娱乐业”税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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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小燕 发表于 2012-4-14 15: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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