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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南京出房产税新规: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交20%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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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5-9 15: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京7日起执行房产税收新规: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需缴纳营业税和个税,营业税缴纳标准参考正常买卖税费,而不管房屋是否满5年,均须缴纳全额20%的个税。在此之前,南京规定非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予过户只需交3%的契税,免征营业税和个税。

根据新政,当前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的个税按照计税价格的20%收取,“计税价格”根据《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营业税的收取也有所不同,住宅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且容积率大于1.0及以上的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按计税价格的5.55%收取;非普通住宅满2年,按照(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收取,不满2年,按照计税价格的5.5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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