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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积分兑换的话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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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6-17 09: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使用积分兑换的花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第七条规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由于文件规定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话费不征收增值税,因此该部分可以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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